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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穿邹城买房潜规则 "xxxx元/平起"等五词欺骗无数人

房天下综合整理  2015-08-12 11:02

可以看到,楼盘广告非常吊,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。7月9日,国家工商总局就《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(修订稿)》(征求意见稿)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意见稿规定,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等内容,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、合法、科学、准确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

根据工商总局颁布的《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(修订稿)》,以后这种房地产广告都算违法:

1、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,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。

2、不得含有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;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。

3、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、商业、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等内容。

4、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、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,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、渲染,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。

5、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,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,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。

6、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、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。

7、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,应当在广告中注明。

8、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。

9、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,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、年期。

10、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、就业、升学等事项的承诺。

11、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,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;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,应当在广告中注明。

12、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资产评估的,应当表明评估单位、估价师和评估时间。

13、使用其他数据、统计资料、文摘、引用语的,应当真实、准确,表明出处。

所以总结下来,就一句话,不要盲目相信楼盘广告宣传语,实地看一看,看看备案价格、看看清水样板间、周边公交车坐一坐、周边公园实地走一走,这样你才能真正买到你想要的“交通便利”“宜居”的好房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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